不必主人指挥,身后便窜出来七八个白燮临的手下,双拳难敌四手,都是听命行事,没人会顾虑他的出生背景,皮鞋狠踹在他腿弯,强逼着他跪下去。
他左右看看,突然发现政曜那孩子不见了。
但没有时间关心这个了,严琛这辈子还没受过这等粗暴的对待,怒吼道,“妈的!都给我放开!”他死死盯着白燮临,“放了他!政迟已经死了,殷姚对你没什么用,你别把大路走窄!要是我和他在你这里出事,我家里绝对不会……”
白燮临说,“让他安静。”
也不多话,便有手下利落地肘击在严琛的后颈,唾骂声戛然而止,
“白燮临!”殷姚的脸被按在地毯上,艰难地扭过头,“我知道求你没用,但如果不想死,就别伤害他,你心里清楚,严上将退了几十年,即便是政国元也得喊他一声老将军……”
越遥冷冷道,“闭嘴。”
越遥身材并不高大,看着也不是十分健壮的人,用拳的时候却颇富技巧,下手极重,对准了殷姚锁骨处。
只一拳,痛得殷姚几乎要呕出血来,要将原本捅穿的伤口再硬生生捣烂了一般,他只往那块打。
殷姚蜷了起来,嘴里尝到血味,是从胃里反上来的。
艰难地睁开眼,他看见白燮临的皮鞋就在他头顶前方;甜腔浓厚,说什么话都显得真诚又深情。
“何必要……到这一步呢,明明是对自身也……无益的事。”
白燮临低头看着殷姚,“说真的,我不在乎。”
殷姚眨去生理性的泪,挣了挣,不知道越遥的身体到底是什么做的,前不久才出过车祸,为什么力气能大成这样,在他手里,丝毫都动弹不得。
他说,“你知道我为什么不在乎吗?”
殷姚没有说话,白燮临自如道,“因为我喜欢这种感觉。”
“我喜欢这种。他人生死于我贱如草芥的感觉。”
“我为什么放任越遥去政迟身边,因为我喜欢看他痛苦,就算为此浪费五年时间,就算到最后一无所获,我也不在乎。”
“我为什么现在还没有杀了你,因为我也想看你痛苦。”
“做生意?为了钱?也是,殷时嬿算不上富人,你或许会对钱没什么概念,”白燮临笑道,“就算极尽奢华,每天挥霍无度,就算事件败露,研究所破产,我赚的钱依旧几辈子都花不完,费心贪图那些做什么?”
想起什么,他眼神温柔了起来,“小时候以做实验的名号,我杀死过很多动物,白鼠,幼兔,猫,狗。起初让我觉得很有意思,但逐渐还是变得无趣起来。”
直到某一次,他手下留情,有一只小狗在实验室存活了下来。
它不知道是不是误以为自己救了它一命,十分信任依赖自己。
很可爱的一只小狗,毛发雪白,温顺、乖巧、听话,兴趣使然,他开始照顾这只小狗,饲养它花了自己很多时间。
白燮临闭上眼,还能看到那只小狗粘人的模样,“他是最听话的一只,永远不会反抗,我用它做了很多实验。”他说,“最终,它还是死在我的手里,我刨开了它的尸体……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