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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25节(2 / 2)

“大善!”邵树德喜道:“后方又去一隐患。令胡真去劝降霍存父子。”

“遵命。”李忠轻手轻脚离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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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赤水军还剩多少人?”邵树德低头看着山田之中郁郁葱葱的芜菁、胡萝卜,随口问道。

“赤水军六千步卒,能战者还有四千余众。”

“那就先不要退,接管罂子谷一带的防务吧。”邵树德接过苏氏递过来的竹筐,筐中满是洗干净的胡萝卜。

苏氏的手冻得通红,邵树德拉过她的手,道:“以后这些粗使活计交给新人来做吧。”

苏氏感激地看了邵树德一眼,轻声道:“谢大王垂怜。”

“谢我哪件事垂怜?”邵树德笑道。

苏氏脸一下子红了,呼痛求饶之时,大王确实是垂怜她的。

陈诚已经悄然踱到一边,仔细观察菜畦了。

他对菜畦里的菜不是很感兴趣,但对种植在菜畦旁边的一种农作物很感兴趣:夏王刚刚从西域胡商那里得到的一种麦子。

夏王称呼这种麦子为“阿富汗黑麦”,后来又改口叫“河中黑麦”——当然,这个河中很显然不是指河东道的河中了。

夏王“见识广博”,说这种麦子产于河中、波斯、大食一带,与“祖黑麦”非常接近,后被传入更西边的国家。一开始人们认为其是杂草,对小麦田被“杂草”黑麦侵入非常恐惧,但久而久之,祖黑麦与小麦生长在一起,自我驯化,含有一种叫谷朊的东西,可以做成当地人爱吃的饼,于是开始有人栽培、育种、种植。

与黑麦一起过来的还有种叫燕麦的作物。

夏王说这同样产自大食,最初也是一种“杂草”,叫“野燕麦”。侵入麦田后,与黑麦一样,有种强韧的轴,从而使它与周围的小麦一起被驯化。西方的农人便收下了这种“自我驯化者”,开始选育、栽培。

“陈长史对黑麦怎么看?”邵树德在苏氏的手心里挠了几下,哈哈大笑着走到了陈诚旁边。

金仙观里的女人,基本上慢慢认命了。尤其是储氏、解氏、苏氏这婆媳三人,卢氏、江氏姑嫂甚至比她们还早早认命。

“此麦似乎也没什么特别?种来喂养战马?”陈诚疑惑道。

“这个是大食燕麦,与国朝燕麦不一样。”邵树德说道。

准确地说,中国燕麦是裸燕麦,也叫“莜麦”,与原产于近东的燕麦不一样。

“另外一种是黑麦。”邵树德又道:“黑麦的亩收要比燕麦高三成。现在看不出来,我让人找来此物,也是未雨绸缪罢了。陈长史,可发觉今冬特别冷?”

“大帅是说……”陈诚有些不确定。

邵树德点了点头,道:“以后会更冷,塞北的日子会更难过,冬天会变长,本可以种小麦的地方,也会不能种了。但黑麦可以,如果冬天不冷,黑麦的长势还不会好呢。太冷、太高、干旱的地方,种黑麦更合适,比如高句丽旧地。”

陈诚若有所悟,大帅准备的黑麦,可能是给将来征伐松漠都督府一带准备的。这种作物在当地有着无与伦比的优势,粟米、燕麦固然耐寒,但亩收比不过黑麦,小麦亩收比黑麦高,但不如黑麦耐寒,这确实是个好东西。

邵树德拎着竹筐到马厩前,里面栓着一匹极为神骏的黑色战马。见了邵树德,亲昵地凑了过来,打着响鼻。

邵树德将洗净的胡萝卜喂给马儿吃,道:“今早收到军报,伊阙关拒不投降。天雄军尝试着攻了两次,没成功,伤亡很大。拷讯俘虏得知,关城内除一千长直军外,还有千余州县兵、千余土团乡夫,强攻无益,让臧都保、牛礼放弃吧。”

“遵命。”陈诚拱了拱手,随后将目光盯在战马上,啧啧称奇。

“喜欢就赏你了!”邵树德大笑。

笑罢,一把拉过正在旁边菜畦里挖胡萝卜的妇人,搂在怀里,道:“这金仙观里,除了我的战利品,陈长史看上哪样,开口便是。”

被搂在怀里的妇人满脸羞红之色,赫然便是刚送来没几天的彭城郡夫人朱氏。

这妇人长相虽然还可以,但肯定算不上绝色,而且虚岁三十二了,手上有干农活的老茧,与储氏这种出身地方土豪富户的妇人不好比。

“不能白拿大王的赏赐。”陈诚捋了捋胡须,道:“河洛一战,大帅大军突入,十二万人攥在一起,如同一个拳头,狠狠捣向洛阳。梁人处处设防,处处无防,为我分割包围,以多打少,终破顽贼。如果全忠还不吸取教训的话,某有一计——”

“计将安出?”邵树德挑起朱氏的下颌,配合地问道。

“诸军整补完毕之后,大帅不用急着攻汝州,不如将飞龙军一部调回,或遣精兵强将,直插许州,让汝州丁会的三万人马成瓮中之鳖。”陈诚建议道:“汝州不过万余户百姓,梁人军馈不继,只能喝西北风,定然大乱。”

邵树德想了想,赞道:“陈长史此计颇有可观之处,可与都虞候司的将佐们好好参详,制定个可行的方略出来。”

大范围、大纵深穿插,是最适合骑马重步兵的战术,也是邵树德现在最喜欢用的打法。

朱氏在一旁听了,身躯微微有些颤抖。

“放心,我又不是什么残暴嗜杀之辈,你一介妇人担心什么?安心为我生儿育女,你朱氏或还能有个好下场。”邵树德放下了手,道。

朱氏的眼泪扑簌簌流了下来。

陈诚已经走到了马厩之中,仔细看着骏马的牙口,研究得非常深入。

※※※※※※

天边最后一丝晚霞也落下了。

金仙观内也点燃了灯火,隐有丝竹之声传出。

洛州储氏、孟州苏氏抚琴,寿州卢氏穿着小袖舞服,跳了一曲软舞。

陈诚匆匆离开了观门,一边走一边摇头晃脑:“妃嫔媵嫱,王子皇孙,辞楼下殿,辇来于秦,朝歌夜弦,为秦宫人……”

都说金仙观是铜雀台,以后莫不是阿房宫?

不过比起始皇的气魄还是差了不少,“秦每破诸侯,写放其宫室,作之咸阳北坂上……所得诸侯美人钟鼓,以充入之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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