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比如说这个鱼,已经被放生了,便属于抛弃物。
代表李卫国自愿放弃了它的所有权。
被齐亮磊等人“捡到”,便属于他们所有。
所有权已经发生了更改。
“谁说我们这是遗弃物的?”
秦牧眨了眨眼睛,指着李卫国说道:“我们院的老人今天刚买了一些鱼,打算来河边换水,结果不小心鱼都溜出去了,明显属于遗失物。”
李卫国愣了一下。
很快明白过来,连忙说道:“对,没错,我今天根本就不是来放生的,就是来换个水,但年纪太大了,没什么力气,鱼都跑河里去了……”
虽然不知道秦牧为什么要强调这一点。
但他还是很上道的配合了起来。
民警:“……”
“按照《物权法》对遗失物的规定,任何遗忘物、遗失物、漂流物不是无主物,它们只是暂时脱离所有人或者保管人的控制。”
秦牧笑了笑,接着强调道。
事实上。
这次想要让齐亮磊七人还鱼,难度还是比较大的。
放生的鱼,属于自愿放弃所有权。
李卫国已经没有所有权了。
因此。
只能将其称之为遗失物。
只要拒绝承认他的行为在放生,那这些鱼便属于“意外逃走”的。
所有权还在李卫国手中。
这些人不还的话……
就妥妥构成了侵占罪,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!
而放生与否。
都取决于李卫国的“一念之间”。
紧接着。
秦牧看着民警,一副十分无奈的表情:“警察同志,你们也看到了,我都这么强调了,他们还不肯还鱼……”
民警深吸了一口气,盯着齐亮磊七人。
沉声道:“你们要不还是把鱼给还了吧,不然……还真有可能构成侵占罪。”
一旦明确拒不归还。
他们就必须要抓人了。
若是再和稀泥的话,他们自己可能……
都有点危险。
张春花的全新版本
“侵占……罪?”
齐亮磊听完民警的话,再次懵了。
才没过多久。
又给他安上了一个刑事犯罪的帽子?
他就是捞了个鱼而已,又不是犯了什么天条。
有必要这么对他上纲上线吗?
“不错,从法律意义上来说,这个鱼的所有权,还是他们所有。”
民警点了点头,认真说道:“你们拒不归还,将构成侵占他人合法财产的侵占罪,所以还是尽快归还吧。”
齐亮磊:“……”